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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8日星期四

世界的尽头






我爱写作,但是写作不是我人生最大的幸福。
生活比写作重要,我重视生活,远甚写作。

有一些朋友为我不值,他们认为我不应该站在这个位置上。我只能说,人生有太多值得追求的事了,值不值得,这不是问题。
生活可以随心所欲,却不可以随波逐流。用自己自在的方式,到处走走,拍拍照,吃东西,开车兜风,看看人生百态,让自己安静下来,随着音乐好好沉淀。

好朋友说,我缺一台专业的相机。我告诉他,不必所谓专业,最重要是镜头后面的眼光,那种对待生活的心态和角度。满怀感恩拍出来的照片会很有个人特色,有心人会看得出。

人生就是一种游戏,把它当真来玩,是很有趣的。很多人看了我的文章,都说我写的东西很好玩,很有意思。其实,之所以好玩、有意思,都是我不断从生活经验累积得来的结果。所以,切勿为写作而生活。要好好地生活。

大多数读者对我的文章的评语都很正面,当然也有负面的。
我称他们为读者,因为我希望他们以一位“读者”的身份阅读,而不是纯粹以一位“朋友”的支持立场来看待。所以我的部落格和所有文章的署名从不写我的真实名字。
我觉得,在我的文章里,你可以看到不一样的我,一个全新姿态的我,一个你从不了解的我。
没有人会真正去了解得到一个人,我们也不要去过分期待。

我很固执,尽管说好了不要期待,可是还是想要去寻找。
我深信,寻找的同时,也可以寻找到自我。
自我,它更内在,更深沉,是心灵的最高层面,把握不住,拿捏不准,会反被吞噬,自我毁灭。自我,不只是一个名字、你是谁谁谁那么简单而已。

有个朋友和我说:“你写的文章真是多姿多彩!”
我听了,除了汗颜,还有一点的小失望。我知道,假如你真的理解我,假如你真的理解文学,你不会认为我写的算什么。真正的文人,一辈子还写不够!
我还欠山川,我欠岁月。
春花的清香,夏云的奇景,我从来没有讲清楚过。
山峦的冥想,宇宙的奥秘,我也语焉不详。
身边形色的奇人异者,餐桌上佳肴的美味,我都还没能叙述出来!
我只是汪洋的一滴水。我的随写何足挂齿?只有思想和情怀,方能远播,方能引起漩涡。

最近的灵感的排山倒海,有时只是喝一杯咖啡已经让我的思绪犹如万马奔腾,我想捉也捉不住。有时候,捉不住其中的灵感或精神,我很遗憾,但也豁达面对。今日的我能够感受,他日也可以感受更深。我不追究,我不强迫,让世间万物以它精准玄妙的脚步进行的同时,也让我增长智慧。


我想,我会变得更加成熟,更迷人。是内在的迷人。
我希望我的成熟可以和心中的纯真并存,我是女人,也是女孩。
不想做完全的女人,太累;不想做完全的女孩,太傻。
平衡点,一点点,我想我会捉住那一点,我会成长得更快一点。

有人问我:“世界的尽头,到底是在哪里?”
问得好。因为我也不知道。在哪里,很重要吗?
耶稣说:心存善念,天堂就在你心里;心存恶念,你的心便是地狱。
听起来好像很玄,其实道理再浅显不过矣。

Let it be, then you will be free.
这是我说的。

肉体被囚禁,精神仍可自由;精神不自由,即使肉体健全,也活不下去。
当初开了这个部落格,标题想也不想,我的手比我的脑还快。就这样写了“世界的尽头”。

我好像想通了一些什么的。

也许,我向往的世界尽头,是我一直寻找的,心中的净土。
我还没有找到,心中的湖还映照着一个阴暗模糊的倒影。会哭,会怨,会恨。
我一直想让它自由。
所以,我要不断地寻找。

真的说不出到底要寻找什么,有可能是解药,有可能是一片青葱翠绿的草,有可能是相互辉映的天水一色,有可能是一个在寒冷街边递给你一片面包或咖啡的陌生人。反正一直去寻觅,终有一天,一定会找到,那一片的未知世界尽头。

我仿佛可以去到天涯海角了。




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

男人的性感






今天我竟然收到一封不知道是谁发来的男人半裸照。
我不是青春少艾,也已经过了看到裸男肌肉会脸红的年龄,只是当我打开照片呈现在电脑屏幕时,我的男上司正站在我旁边。
幸亏,那时他的眼睛还没有转过来,而我的手指也飞快地把它Minimize……真的是差点被吓死。

有时候在FBMSNSkypeQQ,都会遇到一些奇怪的人,时常自称是性感的男人,还说要发照片给我看。不然就是有人称赞我是性感尤物,说想“进一步”认识我。我偶尔自拍,喜欢无伤大雅的小露性感,可能因此惹来一些奇怪的仰慕者,有一个更夸张,自称是星探,问我要不要当明星?(难道要我当艳星吗?)

我们都喜欢看美的事物,人类是很主观的,会因为一个印象记忆深刻,可是,美的尺度却依个人而定。在我来说,男人的标准身材准则是:脱衣有肉,穿衣显瘦。
男人全身上下最性感的地方莫过于胸肌和背部线条,尤其是流着汗的胸肌,有时候在Gym房碰到几个猛男,我都会偷偷瞄几眼,呃,看几眼不是犯罪吧?

虽然如此,说真的露肉照真的不用发给我。我从来不觉得男人的性感是他露出多少的肉。一个女人可以性感在骨子里,但是,一个男人的性感永远是在两耳之间,是他的脑子。
英俊的男人不一定性感,性感的男人也不一定英俊。
只有聪明的男人,永远性感,还不分年龄。

我喜欢聪明的男人,虽然我的这一个男人是有些笨笨的。
听过有些女孩说,她们不要太聪明的男人,因为太聪明就是狡猾,而且还会被男人看穿自己,毫无牌底。对我而言,每个人都是狡猾的,可是却不是每个人会玩狡猾的游戏,你若想在我面前狡猾,你就一定要狡猾过我,别让我有机会揭穿你,因为被我揭穿的下场,会很难看。被聪明的男人看穿了我,我也觉得很愉快,很多话不必明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微笑,他已经知道我要的是什么。这样的男人,无可否认,更加地吸引我。

法国巴黎的罗丹美术馆(Musee Rodin)里的著名“沉思者”雕刻,他的姿势,不就是坐下来,手托着下巴,一副思考的样子,而且重点是全裸的吗?
这足以证明,只有懂得思考的男人最性感,也才有资格。


你什么时候觉得一个男人性感?难道是他穿得少的时候吗?
他什么时候能够挑起你的欲望?当他只穿内裤躺在床上向你含情脉脉的时候吗?
我觉得,还是我穿得少的时候比较性感。

男人的性感永远是他的脑袋,是他对你的好,是他对你的心,是他对你的一往深情。
假使你不爱他,他再怎么帅你也不会认为他性感。
假使他再怎么富有,你也不会认为他性感,他只是有钱而已。

我会觉得一个男人的屁股很性感,肉肉地代表老实
我会觉得一个男人的嘴唇很性感,因为这两片嘴唇热烈地吻过我、安慰过我。
我会觉得一个男人的眼睛很性感,因为他是如许深情地看着我,而我也在他眼里看到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
我会觉得一个男人的手掌很性感,因为这对手掌紧紧地牵着我,温柔地抚摸过我。
我会觉得一个男人从头到脚都很性感,只因为我想念他,因为我爱他,他全身上下都是属于我的,才显得更性感。

可惜,我觉得性感的男人从来不拍“肉照”,他从不知道自己性感,即使他身上穿着的那件紧身T恤把他那完美孤度的胸肌线条呈现出来,即使我的眼睛已经不安分乱瞄,即使我的手总是有意无意地贴过去,他都不知道此时自己看起来有多性感,多可口。

这使我更爱他

顺道一提,刚刚的那张不知道是谁发来的照片里的半裸男,其实身材真的很差……真是的,要发也发一张可以看的过来嘛!你说对不对啊?





2013年3月25日星期一

心灵出走-24032013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齐聚一堂欢笑,乐在其中。

昨天大概是今年里面我最开心的日子了。距离上一回的脚踏车之行已经有半年之久,计划了一个月,终于昨日大家又聚在一起,除了响应槟洲政府“每日一运动”的号召(槟洲政府为此还关闭了几条大路,好让参与活动的脚踏车者可以自由穿梭城市,减低意外风险)之外,好久不见的朋友们还可以趁此齐聚一堂,思维交流之余又欢笑共聚,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活动。
难得假日,与其在家睡觉或看电视,不如外出运动更有意思。

在途中,渐渐发现每日交通繁忙的槟城司机们,变得很礼让,还很友善。
我们决定不在限制区里活动,在几次要骑脚踏车到对面路口的时候,都有司机愿意停下来,挥手示意让我们先走。我们一队共14人,这样一前一后地踩到对面路很耗时,其实司机们完全可以自己先走,不必花时等我们的。为此我们很感动,我甚至在经过礼让的司机面前的时候向对方招手以示感激。要知道,我们的城市就是有了这种礼让和热心的司机,交通意外也才会大大减低。
在途中还遇到一位阿姨,她见到我们一辆辆从她车身经过,摇下车窗,问我们的脚踏车是打哪儿租的,于是我们的队长给了她号码。阿姨说也想带孩子们一同踩单车,这让我意识到这项活动除了可以让朋友们共聚一堂之外,更可以让家庭们共享天伦乐。
身为一个槟城人,我觉得无上光荣。这一切的一切都有赖槟洲政府的规划设计和发展计划。除了实行脚踏车活动之外,还有再循环活动,槟洲自卫队,广建和维修旧建筑如学校和巴沙,还有闻名的壁画特色,一开始人民的反应冷淡,坚持数年,终于看到成效,我们开始注重运动,学习忍让和公德心,还懂得用心地去审美和维护整个槟岛的风景。
我知道,我上个月请了半天假到邮政局去办理投票手续绝对不是浪费时间的。


出发前的合照。



这是我的脚踏车,没有Full SpecGear,但是很好骑。




我还算潇洒翩然吧?嘿嘿。很喜欢这张照。



香汗淋漓。



姓周桥的那副渔船壁画逐渐被侵蚀了,看到的那一霎那我真的有点难过。只是半年的光景,如此地经不起啊。后来我想想,这世上很多事情,还不是一样经不起时间的考验?人心姑且如此,何况只是一幅画?只不过一副画褪色了我们仍可以补上颜色,可是人世间的感情,一旦褪色,将永远不复返。



偶然令人顿悟的一瞥。



说到游玩,吃好料是不可或缺的。
我们的早餐是口碑很好的椰脚果条汤,他们的鱼丸是自制的,肉碎也是经过特别“贴窝”处理,汤底也很入味,我敢说北海绝对没有任何一家果条汤比这家更好吃!
姐妹淘的合照。



接下来,为了吃远近驰名的红豆冰,顶着烈焰太阳,汗流浃背地踩了几公里路,终于到了目的地。



有的朋友喝凉茶,有的吃Cendoi,我就吃了一碗红豆冰,冰凉凉的,如愿了。每次和朋友到槟城游玩,红豆冰一碗都不能少。




吃完红豆冰我们折返,我提议去吃Balik PulauLaksa。于是把脚踏车归还给车主后,我们又开了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兜了很远的山路过去。



我吃的是暹罗Laksa,听说是LemakAsam的组合。味道酸辣适中,鱼肉饱满多刺,是我吃过最好吃的Laksa,怪不得看似小小不起眼的茶餐室高朋满座,朋友们也吃得津津有味!



吃饱了,还意犹未尽。我们又兜去附近的一家农场,想吃榴莲。可惜目前不是榴莲的季节,农场老板不忍见我们失望而返,便提议去参观他的羊只养殖场。
我们第一次喂羊儿吃草,很过瘾!
我们还买了两箱的新鲜羊奶和Yogurt呢!
味道真好!


想起来,忙碌生活的我们实在是太久没有接触大自然,几乎都忘了其实快乐就是如此简单。
尤其当亲身感受到生病的痛苦,眼看身边的朋友深陷病难泥沼后,我更加了解到,健康无价。
我们穷其一生追求名利,追随欲望,却忘了没有健康的身体,我们什么也做不到。道理大家都明白,可是实行起来,如果不愿尝试,诸多借口,将永远无法得到真谛。

天涯海角,我们并不是一个人在途上。
有家人,有朋友,有最爱的人,有自己。

多出游,多认识朋友,视野将会开阔无限,心胸也晴朗豁达。
我们得定时让心灵出走。








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

前年之约




我没有想到,隔了一年多,我的前男友还会主动约我见面。


上个星期在家休养的时候,他已经捎来了信息问候我。老实说,我是有点惊讶的。但是看到他的问候,我知道,他是打从心底真正地关心我。

即使这份关心,似乎来得太迟……

我和他相恋,只维持了三个月。说来讽刺,对感情非常认真的我,那时候说分手的,竟然也是我。
和第一个男朋友分手后,我沉寂了一阵子。那时,他以一个安慰者的身份一直陪伴我。

我记得那一个夜里,我睡不着,我发了信息给他。
结果,他回复了我,说他现在起就在我家外面的街灯下。

那一次,我第一次对他动了心。
我还记得,我出门找他,站在他的白色跑车前面,和他对望很久很久的情景。
我对他说:“我还没有忘记,我还放不下。”
他回答我:“不要紧,我没有要求你什么,我只想对你好。”
他把我抱在怀里。

我承认我被感动了,但是我始终很清醒。
“给我机会,让我证明。”
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拒绝。我就这样静静地,让他牵了我的手……

他对我很好,对我家人更好。
他尊重我,也很尊重我的朋友。
他很细心,很会讨我欢心,他完完全全明白我的需要,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我想,与其爱人那么辛苦,被一个人这样深深爱着,不是更幸福吗?
是吧?

也许那个时候,尽管我一直努力说服自己,但是……还是缺了什么。

然后,有一天,我看见一个女孩和他的合照,出现在FB上。
脸贴脸,好不亲热。我都没有和他这样合照过。
晚上,我再上FB,发现那张照片已经被删除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啊……

接下来的日子,他和平时一样,没什么特别,对我一样无微不至。
我默不作声,我不懂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生气,我不懂自己是不是应该揭穿一些诡异的假象……
然后,在一次我们参加朋友的party的时候,他把我安顿在角落后,我看见他被一群美女包围,我看到他谈笑风生,我看到其中一个美女的手在他大腿上流连,而他没有推开……

我想,我永远都不会明白男人这种生物。

那一夜,我没有知会他一声,我打电话叫朋友载我回家。
过后的他,在半夜两点多才打给我,连声道歉。
我问他:“你为什么道歉?”
他说:“我冷落了你,让你一个人那么寂寞……”

我笑了,有些无奈,有些凄惨。
有些事情,究竟是他看不清,还是我看得太透彻?

“我想,我们还是做回朋友吧。”

这句话说了出来,我还是有哭的。心,也是会痛的。

“我们以后还是朋友吗?”后来他问。
这是一个残忍的问题。我多希望,我这一辈子不会再听到。


“你最近好吗?”很老套的,似乎也别无选择地,他问了。
“我很好啊。”我真的有细想才回答的。
“他对你好吗?”
“很好啊。”
“嗯,好就好。”
我问:“你呢?还没有女朋友吗?”
他摇头,苦笑。“我没人要。”
“不可能。”我直接否定:“你那么多女孩子追。”
他笑笑,我也笑。接下来,我们开始了一些围绕着生活的话题,很愉快。
一切都很轻松,很自然。

临走前,他突然叫住我:“雪灵,对不起。”
我有点诧异地望着他,道:“你为什么说对不起?”
我看得出他的表情有些哀伤,也有些别扭,但还是回答了我。
“以前我那样对你……对不起。”

一句迟来的道歉。但是,证明了他终于明白何以我当初提议分手的原因。

我突然变得有点豁达了。
我知道一句“对不起”不能改变什么,但是最起码,它是一个句点。
一段不完整的感情的句点。

“下次再约你吃饭。”我说。
我看到他露出了灿烂的笑靥。“OK!”

说不清谁对谁错。这也不是我想要追究的。
我只知道,每一次,当我回首,我更肯定,纷纭世事,我只是适逢其会。无论是昨天、今天或明天,我知道我走过的路不会白走,我终究认真地爱过,也终究认真地释怀和放下过了,我终究是赚了。
谁说,爱是无瑕的?我们都不完美,我们有很多缺点。然而,正正是爱情里所有的瑕疵,是爱情的满目疮痍和千疮百孔让我心怀感激,让我能够以一颗更为坚定的心去寻找那个最终将会和我相依为伴的那个人。

不强求。
是我的,走不掉;
不是我的,走了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