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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7日星期四

The Gravity Began!




早在一个月前我就已经留意到这部有别于一般描述太空传记或灾难的电影《Gravity》,怎么说有别?首先吸引我的是此片Trailer分三辑来呈现,每辑都有一个题目,片中的一开始就以长镜头技术的拍摄法让我瞬间爱上,再来演员阵容,嗯?!只有两位?其中一位还是George Clooney?哇,那时我整个人就已经兴奋起来,心里一直大喊:我要看,绝不能错过!
由于槟城的影院还没有引进IMAX 3D技术,我唯有选择3D版本(此电影也只有3DIMAX版而已),奈何整个礼拜生了小病精神状况不佳也和半夜场对不上时间,结果拖到昨晚才看,一看完不得了,从椅子上站起来的时候双脚竟然不由自主地飘飘浮动,双手也不由自主地挥动想捉住什么,虽然那种感觉只有一下子,但是这种不可思议的电影效果只能说前所未有,深深震撼了我,难怪有朋友看后给我的评语是:“妈的,我上过太空了!”

此电影由墨西哥籍导演Alfonso Cuaron与其儿子Jonas Cuaron的剧本精彩呈现。
我没看过这导演之前的作品所以无从比较,就以这部电影来说,其长镜拍摄手法实在叹为观止,一开始就已经是长达13分钟的镜头,而这组镜头有很长的对白,又需要演员们精准的走位配合,随着剧情简单地陈铺直叙,清楚地交代角色脉络,也将渐渐逼近的危机感蔓延,使画面显得更加真实和压迫。这种一点也不简单的拍摄法又运用得相当冷静,丝毫不混乱,那种只属于外太空的离心力,一开始就已经紧紧捉着观众的气息,深陷其中直到主角脚踏地球表面才正式放松。

以太空为主题的电影并不少,但在现今过分商业化的荷里活,能令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却少之又少,而《Gravity》简单流畅的剧情,创意独特的拍摄法,真实及正确的太空知识,可以说是在固有题材中突破了框架。剧中亦尝试探讨生命的迷思,但是拿捏恰到好处绝不煽情,90分钟的电影能拍出如此层次实属难能可贵。剧本的零渲染为电影刻画难忘的经历与场景,令观众们随着角色入戏,配合高超的摄影技术,成功呈现过山车式的紧张和刺激感,的确有一刻感觉到这不是电影,而感觉发生于面前的太空灾难是真实的。
所以,《Gravity》不只是电影,也是一种全新体验!所以,那些仍然在扮演大师沉醉特技的编导们,希望此片能令他们清醒一下,好好地明白剧本的重要性!

电影将近99%都取景于外太空,最可怕的还不是把男女主角分开的离心力,而是刹那震耳欲聋的宁静,这一点女主角也有提到,仿佛在太空最可怕的也不是死亡,死亡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持之以恒的寂静才令人疯狂,逼迫女主角想起地球上不堪回首的往事达到窒息边缘。
由于只有两个角色,太空几乎是无声无息的,听觉上变得很敏感。男女主角的呼吸声(女主角的最明显),对话,配乐,还有男主角的广播音乐,都配合得恰到好处。大多数镜头都是没有配乐的,展现了宇宙空间的深邃和无垠,无声胜有声。最好附近的观众不要吃Popcorn,电影气氛是实在容不下一点爆谷声的骚扰,一定要尊重!

太空的另一个特点是周围不会有抓手的地方,所以电影确实有严格遵循牛顿第三定律。有几幕,女主角Ryan独自在太空船舱外用仪器扭转螺丝的时候,如果另一只手没有捉住东西,那么到时转动的是她不是螺丝。还有一幕,女主角忘了这点,在失火的船舱内拿着灭火器试图灭火,结果被离心力的反作用力推撞到墙上。
在船舱内突然出现的尸体也有吓到,那些漂浮的玩具、钢笔、纸屑,还有水滴,都很真实。有一幕,两个主角在修理仪器的时候,那颗螺丝慢慢地飘向我的眼睛,然后男主角Matt一把伸手又在我面前捉回去,天呀,这实在是一种很棒很真实的体验!

说到角色扮演方面,Sandra Bullock确实演技精湛我也不多说了,要知道她的大部分镜头都是面部特写,但是那惶恐不安的表情,那绝望的眼神,还有就快要缺氧的呻吟声,完美呈现一位女宇航员在太空所经历的一切。明年奥斯卡准备入围吧!
虽然男主角George Clooney戏份所占不多,严格来说是衬托女主角的绿叶,但是一样表演出色,延续他的幽默形象,也演活了一位经验老道,冷静应对的太空人。虽说是绿叶,可在女主角求生过程中却扮演吃重戏份,基本上可说是被他的“灵魂”(还是意识?)救了一命。
据说女主角Ryan Stone这个角色曾经找过Angelina JolieNatalie PortmanMarion CotilardScarlett Hohansson来试镜,男主角Matt Kowalski也曾经找过Ironman Robert Downey试镜,事实证明,编导们最后敲定的人选Sandra BullockGeorge Clooney是正确的。

有和朋友提到电影中的几个耐人寻味的场景设计,我们都相信导演很有心计,似乎在隐喻着什么:
1)女主角Ryan脱下太空服在船舱中漂浮的姿势很像孕育在母体里的婴儿,这个画面有一分钟之久;
2)漂浮在船舱中然后迎面而来的青蛙玩具,还放大特写;
3MattRyan为何她会取一个如此男性化的名字,Ryan轻描淡写地回答:“我爸爸其实要的是儿子”;
4Ryan近乎绝望的时候,听到来自地球上频率收听到的婴儿哭声;
5Ryan重燃求生希望的时候喃喃自语说:“女儿一直找不到红鞋,其实鞋子就在床底下。”;
6)在太空漂浮的时候,连接着两大主角的那条绳索像不像连接着母体的脐带?

所以,各位GetPoint了吗?
虽然我还无法完全渗透导演所要表达的信息,但是如果你以为此电影要表达的只是太空求生,那你就错了。只能说这两位编导真的是很有内涵,内涵得来又不会太高调,欢迎各位互相交流以上内容信息。




总而言之,此电影堪称佳作,剪接一流、配乐一流、镜头一流、演技一流、地球美景一流,各种惊险刺激,各种激励人心!此部电影堪称2013年必看,不看会后悔,还没看的朋友,要赶快去看,来一场惊险又刺激的太空之旅!
The Gravity Began, don’t let go!
明年奥斯卡,我已经想到了好多,其中最佳视觉效果肯定是入围了,看看是《Pasific Rim》,还是《Gravity》!
希望好莱坞还有更好的作品,拭目以待!




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

做你所爱,爱你所做




每次朋友聚会,提起彼此的事业和工作,大家都会显得有心无力,对天长叹。

如果说出来社会以后,我所学习最受用的打工宗旨,只有两个:
忍耐。
做你所爱,爱你所做。

曾经我也很看不开,觉得在工作上总是遇到小人,处处碰钉,但是不管开心与否日子终究要过,而我也终究是熬了过来,一直到现在。如果我真的还是觉得很郁闷,大不了周日和朋友打羽球踩脚车发泄,不然就是在家写写稿,看看书,听听歌,看半夜场。如此,日子好过很多。

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曰:聪明人必做的10件事其中之一条,便是热爱工作。
“尽管它不像喝茶、聊天那般惬意,但它培养我们的智慧和能力,得以让我们体现本身的价值与成就,一定要全心爱它,毕竟它让你大半生有事做、有饭吃。”
我想,最后一句才是关键吧,嘿嘿。
所以,既然工作是必要的,那么我们一定要顺势进行,选择一个不为难自己的方式,可以失望,可以愤怒,可以气馁,但是最后一定要重新站起来,屡败屡战,越战越勇!
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会感觉到自己的成长,不再那么执着,不再那么介意,发现自己变得比周围的人更有原则。

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不同项目的轻和重,其实出来社会打滚许久,都应该知道哪方面会做得比较有成效。这些不会令你白做的项目,你就出多一点的力量,放到较重的位置,而那些总是拼了命也做不好的项目,看轻一点就好了。至于有一些老是跟你过不去的人,他那么想做不就给他去吧,公司那么多项目,是人才的话随便拿一个都可以发挥,对吗?
不必妄自菲薄,也不要目空无物,懂得分轻重,能急流勇退,就是聪明,就是顺着命去活,就是不和自己的命运和小人搞对抗,如此大家都是醒目仔醒目囡。

最近花大了,化妆品、保养品、书本、DVD,统统一次过买了一堆,我还没买鞋子呢!
总觉得,花自己的钱愉快得很心安理得。懂得享受,是女孩应该保持的心态。而享受的前提,是必须经济独立。所以,要是不能爱自己的事业,花钱的时候都会对自己计较,何苦?

独立,永远。金钱,感情。
懂得自处,才是王道。

朋友建议我申请信用卡,我好意拒绝了。信用卡当然有它的好处,但是像我这种只要看到喜欢的东西就没考虑价钱的人,是一件危险的事。最重要的是,我没钱就罢了,但我绝不要负债。我很害怕,自己会变成那种追逐手机潮流,或者每餐都要吃馆子,凡事都要比别人更快尝试更快拥有的月光族。
是的是的,我还在学习控制自己不要看到美丽的鞋子就眼睛发光,看到美丽的裙子就兴奋发狂。

我承认我的虚荣,只不过不是每个人懂得与它互相抗衡。

Well. Create a life that feels good from the inside, not one that just looks good from the outside.

上周和旧同学一同吃饭,他告诉我:“你是唯一一个从中学开始一直到现在都最有Heart的。”
“最有Heart是指?”
“还是那样爱看书,那样爱写!”
他说,中学时期,那些同班的,都各散东西,即使有办同学聚会,来来去去的都是那几个熟悉脸孔。更重要的是,那些还有联络的,总是难以搭上话题,想说回从前那段充满回忆的青春岁月,却没有多少人可以记得,开口闭口总是急忙说自己的专业,他找不回从前最单纯的我们,他有点失落。
“以前阿强(旧同学)说过长大了要一起去征服寡妇山,结果那天我跟他提起,他竟然说:别开玩笑了!”
我有点同情地摸摸他的肩膀。
“所以,我说你有Heart,坚持自己的兴趣和梦想!”

自从那次对话,我一直在想,当初的我究竟是怎样保持写作的热枕,不被这个灯红酒绿的大染缸给淹没掉。
也许,在这个残酷的社会,坚持和忍耐真的很重要。
对于写作,我的宗旨是,诚实表达,随心而写。我曾经说过,想要了解我是怎样的人,去读我的Blog,基本可以了解一半的我。
有一个女孩,几年前刚认识她,我很喜欢她,可是我不知道为何,几年后的她,现在的她,变得不再一样。也不是讨厌她,只是我再也没有以前那么欣赏她,以前的那个她,是最单纯,最诚恳的。
也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要走,没人可以干涉。最重要,无怨无悔。

没有无法达成的梦想,只有太早放弃的自己。
人是可以改变的,只是莫忘初衷。

耶稣说: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
这世界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人心也是一样。
然而,无时无刻都必须给自己希望,这是对自己的责任。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试试,去给其他人希望,然后,你就会发现,居然,立刻充满希望的就是你自己!

的确,悲伤使人格外敏锐,可是,快乐使人急速升华。
忍耐。
做你所爱,爱你所做。









最近一直请教朋友摄影的技术,我要存钱买D7100




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

温柔





最近时常听到关于“青春”的话题与见解。
About Time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初恋未满。
被偷走的那五年。
那些年。

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
曾经目无尊长,曾经逃学去赛摩托做飞女,曾经与男同学打架扭伤对方的手腕因此被记大过,曾经离家出走,曾经逃离不回家,曾经令爸爸妈妈痛心泪流,曾经仰慕过隔壁班那个高我一个头的阳光男孩,曾经伤害那个鼓起勇气向我告白的男孩。我的青春,曾经那样叛逆过来。
九把刀说,青春是一场滂沱大雨,即使淋湿了重感冒仍愿意再淋多一回。
对我来说,那段青葱岁月,是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转折点,那个造就今时今日这样的我的交叉路口。
曾经迷失,曾经跌撞,曾经愤世嫉俗,曾经憎恨束缚,曾经那么渴望地想要释放自己。
后来,我知道,青春时期的叛逆,也曾经种下了一些悔恨与遗憾。青春不一定要叛逆才会成长的,是吧?

说好单身,又忍不住沉沦。
很多事情,要看到了才会相信;但爱情,有时却要相信了才看得到。
年少时期,我用了非常狠心的词语拒绝了一个跟我告白的男孩,我说他懦弱,我说他没有男人的姿态,我说,你根本不是我的菜。我对他感到很抱歉,但是我相信,如果他当初受了我的刺激,而令他坚强起来,成为一个有男人姿态的男人,我想他多少会感谢我的。
《非常完美》的主持人陈怡说过:“好女孩们就像是一所学校,让男孩们学习成长为一个好的男人。”
只不过,如果可以时间重来,我会用更好的方式去拒绝这个男孩。
我不敢说我很好,但是有一点我非常肯定的是,现在的我,真的很怀念年轻的那个我。
我可以想象,如果年少的我遇上了现在的我,我一定会骂我自己:“谁让你变成那么唯唯诺诺的!”
是的,我变了。我没有以前的戾气,没有以前的狠劲,没有以前的果断和坚决。
有好,也有不好。

最初的天堂,最终的荒唐。
会不会,我们一直寻寻觅觅,以为自己真的会跟随原则,怀着初衷地去爱一个人,结果却越走越远,到最后还迷失了方向,独自承受自己招揽的一切孤独?
我一直都知道,我和他,不可能有结果。基于责任,基于许多考量,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们不可以一起。可是,我沉溺在他的温柔里。他说,只是这样就好,这是他的一种温柔。
可是,你不懂我故事,你不懂我悲伤,我哪有这样的本事,可以让你离不开我的本事?
终于明白了,我们并不是忘不了那个人的好,而是再也没有一个可以让我们感觉自己很好的人,我爱上的,始终是爱情本身。我当然有办法让自己感觉自己很好,但是实际上,如果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陪在我身边,带领我变得更好,携手迈入人生的另一个阶段,是不是终究幸福许多?

可惜,不是他。
这个世界,爱的,不爱的,一直在告别中。
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选择一个人,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而他,不是我的生活方式,我也一样。
于是,找了一个最糟糕,最不似理由的理由,只能这样变相地拒绝了他。
终于,他不再每天打来,不再留言给我,不再嘘寒问暖,不再与我分享他生活中的大小哲理。
终于,我不再联系他,不再浏览他的书脸,不再关心问候,不再与他分享我生活中的喜怒哀乐。
我连想对他说一句对不起都不可以。

离开我,就别安慰我,每一次的缝补都会有穿刺的痛,是吗?
我想你会了解的,我的温柔。

失恋后,要找回的,就是完整的自己。只不过,有些失恋根本不是失恋,皆因,两人都无恋过。
那么,我也应该继续寻找下去。
我还不够好,我还在让自己充值,现在不是我最自信的时候。
这一站,我挥手与你道别,以后去到别的站,不管有没有找到,我都写明信片寄给你,好吗?
没有人可以逃离死亡,所以不存在恐惧问题,只是,有爱才得以牵动我们,使我们变得强壮,不要只记得爱的冷,要记得爱的暖。

那段灿烂的青春岁月,那个潇洒的骄傲自我,我永远向你致敬。
我,青春的霸气,成长的温柔,你会懂得。





2013年10月2日星期三

女人与鞋




上个月,我家进了偷鞋贼。对,无错,是偷鞋贼。

那一晚我很夜才回家,凌晨三点多,天空还吹着冷风,我把当时穿着的褐色小花设计的Wedges脱下,放在停泊在家门前的车子上面。一直以来为了贪方便,我每次脱了高跟鞋总是放在车顶上,隔天再放回鞋柜里。结果,那一晚一觉醒来要去上班之际,竟发现车顶上的鞋子已经不翼而飞。不详的预感继续蔓延,走到鞋柜那里一看,发现柜门是虚掩的,我即刻打开,结果鞋柜里面是空的!很明显,我的鞋子被偷了,连鞋盒也不放过!当下,我真的很生气,可是心里更痛。哪里来的偷鞋贼,真是乌龟王八蛋,害我伤心了几天!

上周到广场逛逛,发现已经找不回当初买的那几双类似的鞋子了,心情有点低落。可能有人会不明白,不就是高跟鞋而已嘛,市面上那么多,再买过何必执着?当然,鞋子琳琅满目,肯定会有喜欢的,我只不过,是舍不得当初一眼看到就爱上的那种感觉。
我买鞋子就和买裙子一样,只要是我一眼就爱上的,我必定买下。
买不下的,都是没那么爱的。

高跟鞋和裙子和包包一样,是可以令女人充分表现优雅的魔法道具,走到哪里,就自信到哪里。在我来说,所有女人的鞋子,不管是高跟鞋、凉鞋、罗马鞋(尤其最爱)、娃娃鞋、靴子都好,每一双都是美丽的。头痛的不是全部鞋子都很美,而是到底哪一双美丽的鞋子可以适合自己的双脚?

我一直相信鞋子是有灵魂的,像女人的灵魂一样,理应感性,诱惑,又带着点点的神秘。
然而,我亲耳听闻多少身边的女性朋友,买鞋子如换衣服,几乎每个月都会买几双回家,而且件件都是名牌货,我问过她:“你买那么多双,真的可以穿完?”
对方的回答令我瞠目,曰:“穿不完都不要紧的,摆着啦!”
我有点不死心。“既然穿不完,又何必买那么多?”
“又不是买不起,买来放着看着也爽啊!”

我买鞋希望可以“穿完”,而有些女孩是为了“穿玩”。可想而知,那次简短的对话以后,我和她再也没一同出外Shopping过。

美丽高贵的鞋子又如何?只能寂寞地,孤独地,日复一日地,没天没夜地摆在鞋柜里,见不到温暖的阳光,碰不到新鲜的空气,每天只能独守空柜,唯一愿望就是期盼主人有朝一日宠幸自己,爱护自己,哪怕只是一次也好。
女人和鞋子不就一样吗?搁着摆在一边,不关心,不爱怜,不保养,还会美丽如初吗?

还未搬家之前,我有多少双穿坏了的鞋子,补了好几次终于再也没办法补回的鞋子,我都舍不得丢弃,我知道,这是一种反映心态。为了买鞋而买,纯粹美丽而占有,也是一种反映心态。我可以猜到,这类型的女孩不管是对感情,还是生活的态度,都是近乎霸道而自我,而且鲜少理会他人感受。
著名作家李碧华曾经写过一句话:看一个男人的品味,要看他的袜子;看一个女人的品味,要看她的鞋子。看的并非其品牌,而是选择的过程和态度。

有部电影《In Her Shoes》形容女人爱鞋是因为鞋子永远不会背叛你,就算是十年后再拿出来仍可以合脚,不像身材会变形,男人会变心,它一直在鞋柜等待着你。另一部电影《欲望城市》里,女主角Carrie爱鞋如痴,她经济独立,想法理智,可一遇上高跟鞋即刻没辙,买鞋子的时候就变得很冲动,像另外一个人似的。从这两部电影看来,女人对鞋子的天生痴狂呈现出了女人内心欲望的梦幻和实际的冲击。
鞋子在服装造型上更为重要,如同Jimmy Choo的创意总监Tamara Mellon说过:“鞋子与女人一同分享经历,不论你处于哪一个阶段,不论身材高矮肥瘦,鞋子永远跟你一起。”

于是,顺理成章,买鞋成为女人最忘我的行为,对女人来说,一双漂亮的鞋子永远都是最致命的诱惑。

我的鞋子虽没有鞋流成河,但是大部分种类的鞋子都曾经拥有过,但是唯独没有红鞋。
对,是红鞋,纯粹红色的鞋子,就像红舞鞋的那种红鞋。
小时候,觉得红色俗气,自从懂得选择以后就摒弃红色,穿的都是黑色和白色为主,如今年纪大了,反而觉得女人应该要有一双红鞋傍身,我想这也是一种反映心态,也许那是因为我从来没有勇气为我的脚指甲和手指甲涂上鲜红色,没有勇气涂上大红色的口红,也没有勇气穿上艳红色的内衣裤吧。
我觉得,红色才是女人的颜色,娇艳、火热、感性、危险,如同红玫瑰。

告别小女孩的以后,每一段旅程,每一个过客,每一次心碎,都让我渐渐成长。脱掉童稚的小花袜子,理应要换上一双红鞋,怀着当初的单纯,抱着感恩与赎罪的心,踏上寻找幸福之路,走我的绚烂人生。

十月是我的月份,我希望可以遇到让我一见钟情的红鞋,送给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