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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0日星期二

摆档了!







有很多事情,今天不去尝试的话,明天或未来也不会实现。

上个星期六,终于摆档了!

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及问候,收到你们的Inbox和电话,真的太感激你们了!
一直觉得很犹疑到底要不要外出摆档,又怕人生地不熟,又怕劳师动众,更怕回不了本,结果事实证明,Never Try Never Know
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一个人,这个人一直默默为我张罗,四处打听,我有困难,他不遗余力,我很迷惑,他循循善诱,若非有他,我会像一只无头苍蝇乱撞乱飞。Eric哥,谢谢你!
“犹疑太多,你什么都做不好!”这是他给我的忠言。

确是,我最大的缺点,就是犹疑太多,每做一个决定都一定会唯唯诺诺,举棋不定。
我做人也一样。从来没办法下定决心去爱上一个人,也没办法下定决心地去讨厌一个人。
总是狠不下心。
想爱上一个人,却怕他对我不认真;想讨厌一个人,却觉得其实他也不是真的那么讨人厌。
唉,果然是个优柔寡断的天秤啊。

头一天开档,天气晴朗。
我和伙伴Angel先后抵达,Eric介绍了一位朋友阿亮来帮我安顿。
最让我觉得困难的是打开阳伞那部分,不会太重,却很难装置,讲求技巧。
只见阿亮两三下就装好了阳伞,我看得眼花缭乱,心想:嗯,下一次可能还要请阿亮来一下比较好吧……
第一位顾客是一位马来妇人,她选了一阵子,终于看中了一对RM 25的晚宴耳环,她说要搭配她的Kebaya礼服。我们扣给她RM 20,她不要,扣到RM 18,她也不要,然后她说:“Lima Belas Ringgit。”
我瞬间傻掉了。
终于明白什么是杀价的终极手段了。
虎落平阳被犬欺。结果,一对制作精细,原本可以卖得好价的耳环,以RM 15低价售出。现在回想起来,还真心有不甘。
Angel安慰我:“算啦,第一天摆档,就当做一个开头吧!”

大概接近八点钟的时候,一个老伯走来,表情有点凶恶,递给了我们一张RM 3Resit
这就是所谓的地盘费。凡事在夜市场摆档的摊位,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要支付当地的地盘费。
RM 3真的好贵哦,我在Sunway泊车都不用给这么多咯……

大部分的顾客都是接近收档时间才来的,大家都很喜欢我们的耳环,卖得最好的就是经典的Chanel耳环了。顺道给了一些潜能顾客我们的名片,希望以后有机会网购。

第一天,所赚不多,却获益良多。我觉得自己像是上了一堂课一样。
下个星期六,如果天公作美,应该还是会再去哦。

各位朋友们,如果有时间的话,一定要来哦!






2012年11月19日星期一

不相往来……







今早在工作的时候,接到一位女性朋友的电话。
她是我几年前在工作上认识的同事,为人大方,不拘小节,只不过偶尔有点迷糊,这一次,她的大头虾症发作,去另一位朋友的餐馆用餐时,竟然把人家的Menu带走。结果,她被这位小气的朋友摆上FB,指控她偷窃。
她在电话里哽咽哭诉。她说她对朋友从来义无反顾,真心对待身边每一个人,可是为何朋友不能够原谅她这种小小的失误硬要化而大之呢?
我告诉她:“这种人根本不是你的朋友。”

这种吃饱没事做成天泡FB是也写不是也写的无聊人,他们的言论不配令你记挂在心。
世上就是有很多人,你对他好,他不一定会对你好;你对他倾尽全力,他也不一定回报一颗真心。
经历得多,你就会知道,有些人,曾经跟你很靠近,可是,你们的生命永远也不可能碰在一起。

同一天下午,看到另一个人的留言,我承认有点被刺痛。
我在想,我是否真的太高调了?是不是低调一点比较好?我们为什么不能纯粹分享我们的喜悦,我们要顾忌什么东西?

较早前和一位男生蛮谈得来,时常会Whatsapp聊天。我有了男朋友以后,他sent给我说:“原来你是这种人。”
他大概以为我跟他时常聊天是给他机会,同时又给别人机会那种乱来的意思之类吧。
原来,真是庆幸我跟你交往不是很深,原来你才是这种人。

以前的我脾气不懂得收敛,我诚恳地说声抱歉。
现在,我只会报喜报忧,不会再出言不逊,意有所指。
如果我的言论无法感化或赞同你,只能说我学艺未精,或表达差劲。但是,利用言论的公开性来评击别人,是很缺德的。我当然可以不理你,可是我觉得有必要让你知道,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要顾及别人的感受,不是想说就可以说,不用负责。

如果你非得讲出那种话,我只能说嫉妒已经使你变得丑陋了。

我只妒忌别人的聪明才智,妒忌他的才学渊博,妒忌他的才情睿智,恨自己不成材。只是这样而已。其它的属于过云烟雨,你以为我没有吗?

我不会说大道理,太复杂的逻辑,我思考太久头会痛。


就这样,不相往来,不就是你所要的吗?我也只是随便你而已。





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

埋葬自己……






去年在一个朋友聚会上,我重遇了当年一个和我很要好的朋友。

没想到只隔了几年光阴,她已不再是当年的丑小鸭,几乎美丽得我差点认不出来。她至少瘦了十公斤,穿着一套露胸又露背的连身裙,裙子下是一双超细的高跟鞋,她还做了艳丽的指甲彩绘,化了浓妆,正当我在讶异她的改变时,她自信十足地说:“是不是觉得我很漂亮?”
我咧,听她这样说真的有点不好意思,站在全副武装的她身边,我简直就是一片绿叶。
虽然多年不见,可我知道她做了这么大的改变都是为了她男友。她的男友生性风流,因为害怕男友嫌弃她,她吃药减肥,吃到心悸恶心也不放弃;男友喜欢性感尤物,她甚至还打算隆胸;她穿性感衣服、高跟鞋,化浓妆,就是不想男友看别的女生;为了让男友重视她,流连夜店,到处放电,希望男友知道她有魅力。她是一个性格倔强的女生,她太好胜,坚信只要她愿意,没有什么事做不来。她把好胜用在感情上,不想别人看衰他们,所以她不断努力经营比别人还辛苦的恋情。

我看着她越变越美丽,越来越正点,老实说,我没有妒忌,也没有羡慕。
我知道,我不够“努力”,永远也不可能像她一样改变自己,只为达到某一个世俗、公认的标准,所以今天我是绿叶,她是红花。我一直在想,她拥有别人的赞赏和掌声,但是她是不是真的快乐?我想答案很明显,因为当别人问起她的男友,我很清楚看到她眼底一闪而过的哀痛。

她临走前对我说:“我最羡慕你的大眼睛,为什么不好好照顾呢?你看你多么深的黑眼圈。”
我尴尬赔笑。“不好意思咯,没时间照顾。”
“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的。努力一点,你就会像我一样了。”
我只是笑笑。

我没有告诉她,我永远也不愿意变得像她一样。
女人,应当为自己而美丽。不是任何人。

一直到上个月,我在广场遇到了她。
我一样差点认不出她。

她变得……比以前更漂亮,更出色,而且,她变得更瘦,更高挑,可是……她的五官,怎么感觉怪怪的,脸颊也变得更尖削,她笑的时候,脸部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自然感……

然后,她看见了我。
我吓到了,不知何故,心脏狂跳。
她即刻掉头就走。那时,她才在我对面不到5步的距离。

霎时,我似乎明白了某些事。

她不想她身边的男人看到我对她露出惊讶,不可思议,吓呆了的表情。更不想我会开口说出一些会令她男伴疑惑的话。

因为,身为她中学时期的好朋友,最清楚她以前的模样。

绝对不是这副模样。

何以,为了男人改头换面,自己却不敢面对?

女孩,其实你相不相信,以前那个有点肉感,不打扮,朴实无华的你也一样的美丽?

我记得,那天聚会,我偷偷注视着你,看着你喝完最后一口咖啡,嘴唇上得珠光口红还很耀眼,对我笑,像是一朵盛开着的,娇艳的玫瑰。
你变得那么漂亮,那么吸引人,可是那又怎样呢?
你已经不是你,你的心已经枯萎。

你这样,我真的好心痛,你知道吗?
不要再为了任何人改变你自己了。

真正爱你的男人,绝不忍心看你如此亲手埋葬自己。




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

三份礼物……





送礼物给男人是一件很头痛的事。
那些什么都没有的男人,我根本不会爱上他,什么都有的男人,我又可以送什么给他呢?

衣服、领带、皮带、手表、公事包这些似乎过时了,没有什么新意。
编织一件温暖牌的毛衣给他,确是好主意,可惜现在大部分女人都不会打毛衣(本人就是)。不然为他煮一顿住家饭菜,肯定令人感动,可惜现在大部分女人都不会煮菜(本人也是)。每次想到要买礼物给男人,就觉得很无助,每一样东西对他来说,也许不过是锦上添花或者可有可无。送礼物给女人反而容易,单是首饰或包包就有很多种。

每当女人问男人:今年生日你想收到什么礼物?”也是男人头痛的时候,他实在想不到自己还欠些什么,他所欠的,根本是女人买不起的。最后,女人只好用一份礼物的价值来表达自己的心意,她花了一个月的薪水送一份贵重的礼物给他,男人虽然感动,却会认为这个女人好像有点浪费钱,而她送的,也许他也不会怎么用到。

对我来说,生日固然值得纪念,只是礼物也非只有生日的时候才可以送。
在日常生活里,我们相处的时光里,我可以无时无刻送上一点点,小小的惊喜给我心爱的他。

一顶高帽。不时向他送上一顶又一顶的高帽,称赞他、崇拜他。即使他做的事我也会做。

仰慕的眼神。双手交叉于下巴,对他发射闪亮亮的星星,即使他做了一件很笨的事。

生命的安慰。让他知道,我会与他同甘共苦,我是他心灵的安慰,我将和他面对所有苦难,我将不惜一切代价维护他,我永不放弃他。

当他收到这三份礼物,他就会送回你很多礼物了。





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现在就想见你,可以吗?







我一直认为,被你爱着,就应该享有特权。

其中一项特权就是想见你时随时可以见到你。

深夜里,忽然想见你,打电话给你,说:我现在就想见你。
那么,请你不要问我有什么急事,是不是不舒服,你只要马上来见我就可以了。
你匆匆赶来,发觉我没什么急事,我只是想见你,请你不要说我任性,你应该欣赏我的率直。曾经有一刻,我是那么渴望见你,以致我甘心冒着被你拒绝的危险,大胆提出要求,你不是应该感动吗?

我一个人走在喧嚣的街上,情绪低落,心里疯狂的想念你,我打电话给你说:
我想见你!”
请你不要问什么时候?
笨蛋,当然是现在,如果不是现在想见你,打电话给你干什么?这个时候,希望你能说:
你在哪里?不要走开,我马上来。
如果你不能马上来,你以后也不用来了。

当我说想见你,请不要问为什么
如果你愿意来,不用问为什么,你不愿意来,又为什么要问?

前几天,下着大雨,我躲在车里。
Apps你:“Too many cars & raining heavily. Eat Choco Mosse Cake now.”
蛋糕本来是买来和你分享的,可惜。
我吃了几口,咽不下去了。
我知道,现在想见你,变成了一个卑微的渴求。
我现在就想见你。

我没胆说出口。我从来不会说任性的话。

或者,我改一改:


“我现在就想见你,可以吗?”







没有时间的话,请离开。







谁说时间不是问题?

一个男人的条件再好,他没有时间陪你,他根本是多馀的。
爱情是不可以望梅止渴的,拿着他的照片、抱着回忆,就能度过每一天吗?

一个男人愿意给一个女人多少时间,就是他有多爱她。
他不可能说:“我爱你,但我没有时间陪你。”这是天下大谎言。
他爱我的话,他是可以挤出一点时间的。
他爱我的话,他会知道假若我没有他在身边我将怎样地寂寞和担忧。
他爱我的话,不管他有多忙,至少一天里我临睡前他都能给我至少一通的电话。

没法挤出时间,那是因为他已经作出了抉择。

不是不体谅你,而是,当你不在身边,我会想像许多事情。
你是和别的女人一起吗?你根本不爱我吗?我只是你其中一个女人吗?
寂寞不是最痛苦的,想像才是最痛苦的。
离开了你,便不用再对你的生活有任何苦涩的联想。
这样,我才能够有自己的生活。

既然你没有时间,我释放你吧!释放你,同时也是释放我自己。

爱情不是这样的。

爱情是当你一旦爱上一个人,你上班的时候已经想着下班了。

“我想见你!”是很自然的欲望,可是因为你一句我很忙,竟然变成了卑微的渴求。

如果没法分配时间给我,请离开吧。

你没资格停留在我的生命里,你简直浪费我的时间。



2012年11月6日星期二

爱情外伤……







最近在FB赫然看到一位朋友post上她在手腕割脉的照片,鲜红的血触目惊心。

虽然我跟她只有一面之缘(朋友的朋友),可是看到这样她自残的照片,我的心一样紧紧地揪着,很沉重。
我留言给她:“不要做傻事,学会珍惜自己。”
我不懂她会不会留意
既然她可以忍痛割腕,可见她是多么地绝望,多么地爱这个男人,可是,男人不会因此回心转意的,这样的事情大多人都会认为是一种威胁。
所以,我在“珍惜自己”的前面加了“学会”这两个字……
的却,珍惜自己这件事是要“学”才“会”的……

曾经听过一则这样的爱情故事:一个十五岁少女,上门找男朋友,他不肯出来见她。她愤然用刀片在手腕上刻上他的名字,让鲜血一滴一滴地滴落在他家门口。
我其实不懂这算是什么爱情故事。这反倒令我觉得惊秫。
用刀片割在自己的手腕上,难道不痛吗?想象一下都已经痛得要死!
我才不肯,即使多么爱一个人,也无法做得到,更不希望别人为我这样做。
那是他们的世界,他们的爱情。

很久以前看过一部描述莎士比亚年代爱情的洋片。
在那个充满痴男怨女的时代,多少无知少男少女向另一半示爱时,用的就是割腕的戏码。一刀割下,皮开肉绽,鲜血冒出来,脸色惨白的少男少女仍痴痴地说:“This is how I love you!”
虽然他手上有其他伤痕,但另一半仍然相信,他们为他所划的那一道,是最深最长最痛的伤痕。
于是,另一半咬着牙,再用刀片在手腕上刻上对方的名字回报他。
他们以血和伤口见证他们的爱情!
这也许,也可以说是另一种异样的爱情吧。

我也许无法明白,无法认同这种爱情,也许我到死的那一天都不会明白。
我的爱情不是这样的,不是度量伤口,不是以血明志。
我当然可以为你满身血泪,伤痕累累;我可以为你赴汤蹈火,甚至牺牲性命。
但是,我绝不要对我所爱的人以死相逼。

如果爱一个人,即使我有创伤,也宁愿不让他知道。
我宁愿把伤口收藏,独自舔舐,不想让你看见我的痛,我的伤。

我是美人鱼。
即使下一刻就要变成泡沫,我一声再见也不会跟你说。

这就是我的爱情。

我们不是惨绿少年,我们受的是内伤,不是外伤。





2012年11月3日星期六

犀利人妻……








上个星期到电影院看了《犀利人妻》。

电视剧版的我没看过,只不过由于这部电影大受好评,经友人推荐,我便去看了。
结果,看得我热泪盈眶,又哭又笑的。

女主角谢安真离婚4年,亦单身了4年,和女儿过着安静的日子。她身边有一位好朋友蓝天蔚,对她一往情深,安真总是犹疑着自己对他的感觉。她前夫温瑞凡当初因为第三者的介入而和她离婚,但是离婚后他没有和那个第三者在一起,他依然很关心他这位前妻,安真也一直很疑惑自己对他的感觉。
无可否认,她喜欢蓝天蔚,可是她也没能放得下温瑞凡。
拖拖拉拉的,安真发现自己似乎两头不到岸。
直到蓝天蔚带她到婚姻注册所,直到她将戒指遗留在蓝天蔚的口袋。




当大屏幕播着安真坐在的士里流泪的画面,我的眼泪也跟着流下来。
似曾相似的画面,似曾相似的感觉。
我可以理解为何安真要逃离蓝天蔚的求婚。
她不是压力,更不是不爱他。
虽然她还没能走出离婚的阴影,但是她依然没有失去再爱上一个人的勇气。
她怕的是再一次的婚姻会令她心力交瘁,她没有准备好去应对未来不好的变数。
她爱他,但她没忘记自己还有一个女儿。





如果,温瑞凡当时掏出戒指再向安真求婚,说不定她真的会答应。
她的女儿是她的一切。
可惜,温瑞凡硬生生地将戒指收进口袋里,安真也因此松了一口气。
已经非常明显了。
这两个人永远都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如果我是安真,我也不会选择温瑞凡。
我的理由比较简单,不是看条件,也不是看比较爱谁。
一段背叛的感情没有任何理由再让我留恋,尽管我还深深爱着他,尽管我们之间还有牵绊。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温瑞凡对女儿说:“你把妈妈的手抓得那么紧,妈妈又怎么能够寻找自己的幸福呢?”
这想必是温瑞凡对前妻最后一次的温柔,也是他对前妻所能给予的最后一份爱。
如果不是真心爱着一个人,绝不会有如此度量。

我非常喜欢安真向蓝天蔚告白时穿的那套橘色礼服。裙子的前端短,后端长,随着风儿和秀发摇曳,看得我好生羡慕,这是我最喜欢的婚纱款式。
“以后我出嫁,我也要穿这样的礼服。”我说。
“嗯……”我的他似笑非笑地搭腔:“有人恨嫁咯……”
的却,看到别人披上婚纱幸福地嫁做人妻,我真的会羡慕。
当然,幸福的同时,免不了柴米油盐酱醋茶,随着孩子的出生烦恼和压力也渐渐繁重,可那又如何呢?

最后一幕是安真的真情剖白,她说:“爱情没有保鲜期,婚姻也没有保固期,但是这不代表我们不应该把握现在的幸福。”
是呀,未来的事情谁会知道?珍惜眼前人,把握眼前幸福才是最珍贵的。
嘿嘿,我也是一位“犀利女友”啊!

幸福难不难?
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