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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1日星期六

书……







我习惯同时看几本书,这本看看,那本看看。除非其中一本特别精彩,才会放下其余几本,先把这一本看完。不过,我最近倒是很专心,一本书看完,才开始看另一本。因为这堆书的作者说过他希望读者看他的书是一口气看完的。他就是法国的侦探小说家Georges Simenon。除了他之外,能够让我沉迷得一口气不吃不喝连续几个小时看完的书就是Dan Brown的伟大杰作《达文西密码》。

真正认识我的人才会知道我是侦探和犯罪小说迷,其实爱情小说反倒是我看得最少的。你问我为什么?不为什么。喜欢就是喜欢,就好像时常有人问我为何喜欢写一些时而浪漫又时而伤感的文章一样,喜欢就喜欢,能有更好的理由吗?真的要说出一个原因,也只能这样说:爱情是我的缪思、狂想。另一个我。

有人问我怎么老爱写一些暧昧的故事,或者总是让自己沉沦在暧昧的关系里?其实,暧不暧昧只有当事人能够体会,旁人怎能理解?也许,在这样的状况,你认为我迷失了,甚至乎开始堕落,其实我比从前压抑着自己更快乐,你懂吗?

我说过人可以有很多面孔。我有一面很浪漫,那是写文章的我;我也有另一面很“变态”,那是沉迷于侦探小说时的我。有时候,我觉得这些小说的故事很罗曼蒂克,不管是杀人的那个,被杀的那个,那个负责探案的侦探,还有杀人的理由都很浪漫。就好像《Phantom Of The Opera》里那个幽灵,为了心爱的歌姬不惜杀害其她,我甚至觉得这是他对心爱的女人的一种承诺,一种救赎。最幸福的死法就是死在情人的怀抱里,要不就是为了心爱的人而死。至于为了什么原因,不重要。

爱情,有另一个面,是很暴烈,而且扭曲的。它能致人于死地。

为何总有人明知痛苦一世却还是要飞蛾扑火,我想这便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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