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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

写作人生






打开E-mail,看到了一封内容一再催促的邮件。这已经是第几次了。

“……趁着年轻,多写些文章,或者歌词,赚些外快,你不能埋没你的天分!”
我看着邮件里一字一句听起来言之凿凿的字眼,然而我是不为所动的。

应该是去年年尾初,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大马作曲家,不是太广为人知的大师,但在行内也小有名气。在友人穿针引线之下,我让他看了以往我所写的歌词,不多,3篇,但贵精不贵多。
虽然我对自己的文笔很有信心,但也没想到对方看完即刻一副惊为天人的表情(真的是夸张到我也吓了一小跳),不断说赞,猛问我是不是也是音乐人,只差没竖起大拇指给我。
对方表示想收购我的歌词,变成版权所有,我没答应。
朋友也劝我,若然真的有天分,不应该埋没,理应争取,朝梦想前进。

对我来说,天分不一定代表梦想;不发表,不代表埋没。两者是没有冲突的。
就如我爱写小说,写文章,偶尔写写歌词,不代表我想出书,不代表我想变成九把刀,丹·布朗,林夕,对吗?
我写作,因为我的兴趣,也是天分,虽也曾经试过胸腔间的一团梦想之火呼之欲出……
然而,年少轻狂,许多事情总是没细想结果,直到现在,心中的那团火还在,但不似以往熊熊烈焰,它缓慢而忽明忽灭,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更燃烧得长久。

早前一位朋友提起说:“我常常看你的blog,你很勤劳。”
我从小到大都不是勤奋的人,我很懒惰,甚至有点邋遢,我只是比较努力而已。
我没有很勤奋地写很多文章,但是我很努力地写好每一篇文章。
与其说这世上有更出色的作家,不如说这个世界上有更好的创作。
别人说我对自己的事似乎漠不关心,可是创作起来却要求严格。他们说,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完美的,有些事是要妥协的,有很多事情是我仍旧看不清的。
是的,我很固执,从小到大都很主观很偏执。有些性格我改不了,但是写作的人不可以不固执,没有这份固执,也就没办法熬过写作的漫漫长夜。

如今对我来说,写作不再是梦想,它已经升华了,写作变成了我的生活。
以往中学时期大概中三的时候开始,曾经替别家学校的辩论学姐和学长撰写辩论文。我的华文造诣,从小学就锋芒毕露,时常是校内的作文常胜军。到了中学,由于我念的是马来校,我的华文老师更讶异于我的文法,也因此对我悉心栽培,更鼓励我参加校外写作比赛,与其他独中挣一技之长。后来,校外写作比赛参加不到,每个学校必须派出至少3人代表方可参赛,我们学校缺乏人才,也没人愿意参加,我犹如一只没翅膀的鸟儿,飞不上天。
好在中三时期,华文老师又鼓励我参加辩论赛,由于那一年报名人数已满,如果有空额,肯定是留给中五的学长和学姐,我就唯有留下替他们写辩论稿,提出辩论质问,及收集资料。另外,也开始替别间学校的学长们写辩论稿,他们说我的文笔锋利,强调性和说服性很高,我一直都是稿手的佼佼者。
中四开始,我都是学校的华文和英文辩论员,这是所有人始料未及的,我们在所有马来校的参赛者中脱颖而出,更蝉联两届晋军全槟八强。虽没能和当时的高手如日新独中和钟灵独中一较高下,但能有这样的成就,也算是圆满了我的心愿。
当时的我还得以认识了一群辩论发烧友,虽现在为止大家已经各散东西,但是年少时的那种冲劲和热枕,令人终身难忘。

兴趣不一定是梦想,兴趣不一定为终身职业。
我一直分得很清楚,梦想是梦想,现实是现实。梦想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寄托,现实是因为我们必须生活。

我必须很残忍地说,我身边很多能够谈梦想并付诸于实的人,都是有钱人。他们有的念室内设计有的念摄影,有的念艺术,有的出国深造。念完课程后,他们可以整整一年多没有工作,有的嫌薪水太少,有的说找不到适合的岗位。我不能说他们好高骛远,但是如果不是因为家里有钱,你试试看一年不工作,算算看,家里一共要为你负担多少钱?
这就是梦想和现实的对比。

我看过一位本地专栏作家(很遗憾忘了什么名字),他的文笔细腻感性,擅于带动感情,更多人生哲理,看看他的档案,原来他竟是一名医生,而他的文笔不像是医生感觉冷冰冰的,更像一位教师,或牧师,读了令人感悟反省。
我相信,他就是一位把兴趣当做是一种生活的人。

谁不想名成立就?谁不想扬名海外?即使是我,我都希望自己的文章能让千万读者感动,或自己的创作能让满街的人朗朗上口。可是,每个人的选择都不一样。

一个选择,可以改变很多结果。

为了创作而创作,有什么意思?
为了在期限之内交稿,没灵感也得挤出灵感,有什么意思?
为了交出更好的作品,不断逼自己埋头创作,深怕一个不小心长江后浪推前浪,或者突然江郎才尽,深怕自己被淘汰,深怕自己再也变得不被需要。
到头来,创作变得一点意义也没有。

我再次写了一封邮件,回复了对方。这是最后一次。
也许,天秤座的人都有些孤芳自赏,自命清高吧。
我没你有钱,没你满身名牌,那也不是我想要的。想赚外快,我多的是别的机会。
但我绝不会被利益蒙蔽双眼,看不出往后签了合约就同等于被禁锢,失了自由身,还悲惨地要成为你的傀儡,写手,摇钱树。

许多亲戚朋友眼见我亭亭玉立,曾问过我为何不参加选美小姐,或模特儿之类的。
被人这样赞扬难免飘飘然,可是我很清醒地知道,选美和模特儿世界是何其复杂,何其黑暗。虽然说事在人为,可是谁敢保证深陷大染缸的往后,我还敢告诉自己:事在人为,只要自己坚定就好,坚定就好,就好……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身。
我这样的生活很好,虽不算事事如意,但总是满足的。偶尔看看书,写写文章,品尝各地美食,认真工作,认真生活,尽自己本事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于愿足矣。
我在晚上打工的时候,一些老顾客总是以为我还是学生妹,我每次都答说:“我24了,老了!”

长大了,是少了一些纯真,却不会完全消失殆尽。剩下的纯真,成分也许更纯。
我是现实,但我心中还是有一片天地是留给我那些无望的梦想的。
我是理智,不代表我心中的激情不再。
要世故,也要纯真;要清醒,也要遗忘。我是这么相信的。




我从没有害怕失去纯真,少一分纯真,若能多一份悟性,我也算是赚了。



                                                                                                                                               

2013年3月11日星期一

If I Die Young






整个星期,我都在胃痛和感冒之中度过。

向公司请了两天MC,向Part Time请假了两个礼拜,每天就是躲在家里,躺在床上,歌也不听,书也不看,像个病猫似的,奄奄一息。
人生病的时候,总是最脆弱的,不管是心灵上或生理上的,好想要有一个人全天候陪伴着我,即使我入睡了,我没那么痛苦了,我也任性地希望有个人可以就这样一直陪着我,陪着我,直到我康复为止。

我终于被打倒了。
固执的我,曾几何时为了我的胃病足足休假2天?我印象中,除非我病得五颜六色爬不起来,不然我绝不请假。
也因为这一次的胃病发作,让我彻底品尝所谓胃痛的折磨。天啊,那种痛,不知怎么形容,但是可以感觉得到,就是如此死去活来。我发誓,我绝不会再要第二次。
胃痛加上感冒,又遇上生理期,可见我的病况如何之惨……

不懂是妹妹在小客厅,还是隔壁的那位大哥哥正在播歌曲,我在房间内,被一阵动人的歌声惊醒了。我依稀见到窗帘外的光(想不起究竟是晨光还是曙光?),好像还听到一些鸟啼声,悠扬的歌声断断续续地飘进了我耳里……

那是我最爱的歌曲。我最爱的MV之一。
听着听着,一连多天的身心紧绷突然放松,仿佛整颗胃袋也暖和了起来。
这首歌,似乎播了很久很久……

我和这首歌,是有一个故事的。

前年好朋友在异地动手术,通过电话,他告诉我说:“这几天我一直在听这首歌。”
然后,耳边传来悠扬的吉他声,和清爽嘹亮的女声。他大概把话筒放在了他的Ipad旁。
我没有告诉他,当这首歌的女声重复唱着“If I die young”的时候,我的眼泪都快掉了。

“如果我早死了,你的忌词会不会写‘天忌英才’?”
“如果我死了,要火葬还是埋葬好啊?”
“如果我有什么三长两短,你不要太想我啊……”
“如果我走了……你可以原谅她吗?”
“如果……我走了,你就……忘了我罢。”
“如果……,如果……对不起。”

当他在电话里哽咽似的喃喃自语,我一直默不作声,我一直就这样流着泪,流着泪……

我曾经非常埋怨上天的不公平。我一度怀疑这只是一个玩笑。
如果说我有愤怒的话,我是愤怒于为何他的这种心意,并不为他在意的人而感动?

为何,手术前夕,他挂念的始终不是他自己?
因何,他挂念的人,要这样三番四次刺痛他的心,让他失望了一次又一次?现在,他还要这样卑躬屈膝地对我哀求,向我忏悔……?

我的好朋友,好知己,我一直一直都没有怪你。
我并没有失去你,这才是最重要的。我们都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病了,他并不知道。

那个夜里,他发了几张照片过来,我的胃疼得胆颤心惊,冒着冷汗,我很艰辛地把全部给看完。
那是他的生活照,他的分享。
他不断传信息过来:“这是我的侄女小玲珑,很可爱对呗,眼睛大大的,嘴巴小小的,我把她宠坏了……这个你认得,我妈妈是不是很像我姐姐?……我会多留一些日子,医生说要再观察,手机你留着……”
然后,最后一封照片传来,是他和一个长发美女的合照。
“第一次跟她合照,好丑……我是说我啊……”

我看着看着,回复了他。
“你们很登对……”

放下手机,我埋头于枕头中。是有点湿湿的,我承认,我落泪了……

不懂自己怎么了。
这是最好的结局,不是吗?

你根本就不应该向我道歉。
是我,对不起你。是我辜负了你。

我病了,你也在病着。所以,我不会告诉你我也病了。你安心养病。你会好起来。
如果我英年早逝,如果我早死了,如果……我先走了……



If I die young, bury me in satin
Lay me down on a bed of roses
Sink me in the river, at dawn
Send me away with the words of a love song

……So put on your best, boys, and I will wear my pearls,
What I never did is done……
The sharp knife of a short life, well,
I’ve had just enough time.



2013年3月1日星期五

对一个人寸步不离






对一个人寸步不离,成天盯着他,担心他遇上别的人或是被别人抢走,这样的生活其实很累吧?

这样的生活就是没有了自己。太爱他了,太害怕失去了,觉得自己爱上的这个男人太棒了,外面肯定会有很多女人想要他,愈是这样想,愈是害怕,愈是没有安全感,最后只好再盯紧些,再紧些。

可是,他一点都不领情,认为这是束缚,觉得你很烦人,甚至无可理喻。
他甚至会说:“你不可能约束我,不让我交朋友的啊!”
他这样说,觉得似乎也言之有理,若你不让他去,就是你霸道。可是让他去,心里又难免纠结。

于是你独自生闷气,满肚子委屈,变得有点阴阳怪气,接下来还暗自哭了一次又一次。

这没心没肺的家伙,他不是说爱我的吗?既然爱我,为什么还会对我感到不耐烦?为什么还要让我担心?为什么也不想想自从跟他在一起我也逐渐断绝了和其他男人的交际?他怎么不好好想想这些年来我为他付出的一切?不想想我也一样有所牺牲?

你一次又一次地告诉自己:“给他自由吧!不要再管着他了!”可你就是死性不改,自己的心仿佛已经死死地钉在他的身上,无论他跑去哪里,都得带你一起去,即使没一起去,也要时刻报告行踪。他老实告诉你,他和别的女人去吃饭,去看戏,也准时回家。即使你掌握了他的动向,你也会忐忑不安,不懂现在他们聊什么话题,不懂他们之间如何互动,不懂怎样怎样……

一个人真的能够一辈子盯着另一个人吗?你深深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你能够一直守着他一直到你年老色衰,或者他老态龙钟,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女人会爱上他的一天吗?
许多道理我们都心知肚明,却偏偏要卑微地对抗,硬是要跟着自己的方式去叛逆那些千古不变的世事人情,即使赔上日以继夜的眼泪也在所不惜,也不愿放手。

那又何必呢?道理其实就摆在眼前,再简单不过,就是要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也就找到了自信。找到自信,也就不会害怕他不爱你,也不会想要成天盯着他。

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都曾经卑微,那是难免的。但是你怎么可以让卑微成为你生活中的绊脚石呢?为何要让你的卑微耽误了别的正事呢?

一味守护爱情,一旦失去了,便什么都没有了,你甚至不要期待分手后再见亦是朋友,即使你肯,对方也未必肯。生活是很现实的,即使我心中还保留浪漫,天真,我也明白世事的人情冷薄,我们未必是幸运的那个。

有一天,你自会明白,工作上的成就反而让你在爱情里有更多的自由和选择。

你会有更多的朋友,你会有自己的钱,你会自己去想去的地方,你能够买你自己所爱的包包和鞋子。我并不立志当女强人,我只是不想在男人面前被比下去,我可以更好。

你束缚他,实情是在束缚着自己。你死拖着他,像是在吊自己的颈,对方喘不过气,你更是频频窒息。





爱一个人,只有两条路:要么给他自由,要么成为很棒的女人。
到时候,是他成天想要盯着你,是他害怕你被人抢走的时刻了。

我总是觉得,在爱情面前,没人应该卑微,我们应当为爱而进步,成为一个更好的男人女人。





哭与泪






前几天,一个朋友向我申诉受了点委屈,并在冤枉她的人面前哭了。
我跟她说,没有必要在你不喜欢的人面前哭,因为他们不值得。只有在对你好的人面前,你流的泪才值得,才会被珍惜。
然后她问,怎样才可以憋住眼泪。
说来惭愧,我是一个很眼浅的人,当情绪上涌,鼻头一酸时,我常常就是拼命咬住嘴唇,对自己说:“不哭,不哭!”,最后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掉下。
唉,既然抵挡不住,就让它流吧,但是,必须告诫自己,只有这么一次。

要是有什么方法可以憋住眼泪,我也很想知道。

听过一种说法,当眼泪一涌上眼眶里时,马上闭上眼睛,可以将接下来酝酿好的新眼泪憋回去。如果快要流出来,则赶快把眼睛睁大,如此眼眶跟着睁大眼泪便得以容纳。
还记得去年看的一部港剧《拳王》,男主角对爱哭的儿子说,当眼泪快要流下来的时候,只要抬起头,望着天花板,眼泪就会憋回去。
这真的行得通吗?这样做应该会很滑稽吧?当你拼命把眼睛睁得如铜铃般大,当你把头抬得高高的,人家可能以为你是不是心脏病发,想想那个画面也觉得好笑。

我有一个蛮鸵鸟式的方法,就是想哭的时候赶快逃跑,找个地方躲起来哭到饱,然后抹干眼泪,挺直腰背,用最快的时间若无其事地走出来。
我知道,尽管红红的眼眶会出卖我,别人也不是傻瓜,但是好过我在讨厌的人面前哭,有机会让对方嘲笑。由始自终,我从不为自己眼浅,容易掉泪而难堪或羞耻,我只为自己在不想流泪的时候流泪,在不应该流泪的时候流泪而已。

仔细地想,现在的我,也没像以往的时候那么容易掉泪了。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也不懂。印象中近年来,我只为一些电影或小说中的情节弄湿了眼眶,但也很少会掉下来,即使生活中遇见一些感人的画面,我也只是起鸡皮疙瘩,面对令人心酸的场景,也只是心里被触动了一下而已。
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是不是人越长越大,经历的事物和磨难越多,眼泪越是不轻易掉落?
生活的历练使我们坚强,使我们倔强,使我们更正视尊严。
虽然我并不认为流泪等于屈辱,我并不认为流泪使人懦弱,我总是认为流泪是善良的一种本能,是一种宣泄,是一种救赎,我们所受的委屈和悲痛将会随着掉落的眼泪一一落入尘土,或凭空蒸发而消逝。

能够一哭化解忧愁,也是好的。

憋住眼泪,比憋住喉头间的一句话更难受,也更容易使人察觉。
然而,如果对方深爱着你,看到你拼命憋住眼泪不做声,一定比看到你嚎啕大哭的时候更令他心痛和愧疚。所以,通常我们安慰深爱的人,情人或亲人,知己或好友,看到他硬是憋住泪水不发作,我们都会央求他,哭吧,哭出来会比较舒服之类的,不是吗?
然而,大多时候,在我深爱的人面前,我也不想让他看到我的泪。

当我们还是单纯的女孩的时候,我们怎么会去想象当我们长大了,会为一些男孩掉眼泪。中学初期的时候曾经仰慕隔壁班的学长,只会想着如何向他表达心意,没想过他会否拒绝我,而我是否会为此伤心哭泣?这些勇往直前,为爱不顾一切的本质,在我们逐渐长大的岁月里已经消磨殆尽。

有好,也有不好。
爱你,所以才不想你为我的眼泪深感愧疚和歉意。

我冷静而无情,即使在深爱面前,要我铁了心,我也做得到。之所以无情是因为多情,之所以冷静只为了图一个最好的结局。
如果他非我所爱,或者他已非我所爱,泪水和哭声已经太迟了,点点滴滴,永远不会再触碰我的心头。

出生的那天,我不记得我哭过;死亡的那刻,我也许亦不会看到谁为我哭泣。这红尘中仓促的一生,唯独途中的眼泪我是看到的,我曾为谁泪流满面,谁为我哭断肠,谁为我抹干我的眼泪。那些我为他哭过,或为我哭过的男孩,使我明白爱情的甜蜜和苦涩,寂寞与荒凉。
我带着眼泪来,理应带着眼泪离开。

哭过后,我与他,两不相欠,就如我与这世界,互不相欠一样。

上周新年休假期间,都在追看一本书,是米涅·沃特思的悬疑小说。
昨天临睡前一口气看完最后一章,剧情非常精彩。故事描写一个年轻女记者采访一位弑母杀妹,并将她们肢解分尸的女雕刻家奥莉芙,一步一步解开凶案背后的真相。
通常我看侦探或犯罪小说,我并不注重“凶手如何犯罪”,我比较喜欢研究“凶手为何犯罪”。我一直都在想,冷血杀手究竟会不会哭?

记得很久以前,我和一位研究九宫型人格的心理学朋友聊天,他算出我的九宫格里有3个“9”,“9”代表智慧和慧根,一个人最多只有5个“9”,我占了3个,朋友笑说:“39,应当是律师或医生的料!”
当时的我并不理会他的揶揄,反问:“那么59是什么人呢?”
“太聪明的结果,应该是疯子吧!”(是事实,后来朋友举了一些真实例子。)
我不放弃:“那么变态杀人魔呢?”
他听完,很惊异地望着我答:“这个问题没人问过我。”

嗯……难道变态的是我?


“你没办法恨没有爱过的人,顶多只会讨厌他,或避开他,真心的仇恨就如同真爱,会吞噬人。”
真的好喜欢书里的这句话。